快报:[快讯]亿联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CFi.CN讯:亿联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1月 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公司后续的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70元/股(含);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编号为2023-004、2023-007、2023-009、2023-011、2023-012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的0.0909%,最高成交价为66.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0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994,30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2月6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6,510,435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
数量为359,5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