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条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河北出台实施意见
(资料图)
省法院提升诉讼便利度服务品质、规范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行“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
30条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图为发布会现场。 河北日报记者桑珊摄
河北日报消息(记者 桑珊)4月18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共分为8个部分30条具体措施,更好地服务我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全省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大力破解营商环境中的顽瘴痼疾、深层问题和制约瓶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经调解不成的,及时立案、快速审理、依法裁判。提升诉讼便利度和服务品质,制定商事纠纷“一次办好”立案材料清单,切实简化立案流程,降低立案审查环节耗时。依法规范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严格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积极推动对整体不动产的分割登记和分割查封。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优化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实施意见提出,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提升。
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加强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和破产审判团队建设,强化对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广预重整制度,持续推进府院联动常态化协调机制建设。积极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提高资产整体处置收益、处置效率和债权回收率。大力推行“立审执破一体化改革”,着力解决“执转破”案件启动难问题,推动“僵尸企业”有效出清,促进执行积案化解。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质效,将“公正与效率”落实到执法办案各环节,严把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关,完善法律适用统一工作机制。落实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
为推动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改善,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修订完善营商环境考核办法,确保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真正抓实抓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