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神秘面纱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认知越来越全面。然而,特殊食品仍然处于不少消费者的认知盲区。特殊食品主要包括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中,特医食品因其作用人群特殊,起步较晚,深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专门采访江苏省无锡市食检中心工作人员,帮助广大消费者揭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神秘面纱。
特医食品特殊在哪儿
特医食品是一类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求,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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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特医食品领域加速创新。无锡市食检中心联合江南大学,创建了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特殊食品),是国内特殊食品领域唯一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该中心依托自身优势,建立了特医食品研发测试、中试熟化两大平台,打造“液体、粉体和挤压”中试产线3条,“酶解、发酵”小试产线2条,为特医企业提供原料研发、工艺优化、产品试制、检测评价等全方位技术服务。
无锡食检中心检测场景(资料图片)
“目前,国内已有125款特医食品获批上市,消费者需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特医食品,”无锡市食检中心研发科工作人员范子豪介绍说,“例如在进行外科手术前(如结肠手术),医生会要求患者禁食,并服用12.5%碳水食品,这个12.5%碳水食品,就是特殊医学用途碳水化合物组件食品,是典型的特医食品;再如针对某些蛋白过敏的婴幼儿,医生会建议其父母使用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或深度水解的婴儿配方食品喂养,这种婴儿食品就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那么,特医食品和普通食品的区别在哪儿呢?范子豪介绍说,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同:第一,特医食品为配方食品,组成特医食品的所有成分均为已知的安全可靠的营养成分,不得存在功能未经验证的活性物质,普通食品并不强调这一点。第二,特医食品必须经过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门审评,完成注册,取得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上市,普通食品只需取得生产许可证即可生产上市。第三,特医食品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方可购买使用,私自购买使用可能会有健康风险,普通食品则不需要医嘱。
如何鉴别特医食品
在2015年修订版《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特医食品正式纳入法制管理,确定其作为食品的法律地位。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对特医食品实施上市前产品注册制度。随着特医食品相关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发布、监管体系日趋完善,特医食品行业也有了长足进步。目前,特医食品使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GB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和GB25596—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普通消费者在购买特医食品时,需要注意区分,不可将特医食品与部分特殊膳食及其他特殊食品混淆。为了区分特医食品,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2月发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规定,所有特医食品必须在醒目位置标示特医食品标志——小蓝花。
无锡市食检中心研发科工作人员介绍说,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切勿私自购买特医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特医食品。购买时应当从正规渠道且根据以下特征进行鉴别:一是特医食品在外包装明显位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字样;二是特医食品有注册号,注册号开头为“TY”;三是自2022年底开始,新上市的特医食品必须标示特医食品专属标示——小蓝花。
特医食品标识“小蓝花”(资料图片)